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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净空保护当直面无人机困扰

2017-02-07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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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晚,有民航业内人士爆出,北京南苑机场一架飞机发动机吸入孔明灯。2月5日南苑机场方面回应称,2月4日晚,一航班机组发现疑似孔明灯,导致该航班延误,后经检查飞机无损伤

2月4日晚,有民航业内人士爆出,北京南苑机场一架飞机发动机吸入孔明灯。2月5日南苑机场方面回应称,2月4日晚,一航班机组发现疑似孔明灯,导致该航班延误,后经检查飞机无损伤,目前已安排执行任务。另据媒体报道,2月6日下午4时,一架无人机闯入台北松山机场管制区,导致该机场暂停航班起降55分钟,延误6个航班。而在刚刚过去的春节假期中,昆明、深圳、绵阳等多个机场也都出现了无人机影响航班正常飞行和安全的情形。

随着无人机的普及,近年来无人机因为不当飞行,威胁到航空安全的事件屡有发生,这对机场的净空保护提出了直接的挑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禁止在依法规定的民用机场范围内和按照国家规定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包括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和其他物体等在内的活动。在无人机普及之前,净空保护主要侧重于防范和清理在净空保护区限制面内的高障碍物。因为障碍物处于静止状态,尚好清理。可无人机“黑飞”,大大增加了管理的成本和不确定性。一些机场的无人机干扰事件,至今都未能找到责任者。

  对于规范无人机飞行的法律和规定,近年来也相继出台。但正如有专家所指出的,目前我国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驾驶员资质等方面已有相关的管理文件出台,但还缺乏无人机专用审查程序和适航规章。而且现行的法律法规、管理文件多是原则性、指导性的规定,尚不能对无人机的适航、审批、操纵、运行等环节作出切实有效的指引,仍需进一步完善。

  2017年1月16日,公安部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特别增加规定称,违反国家规定,在低空飞行无人机、动力伞、三角翼等通用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提高违规飞行的惩戒力度,当是控制无人机“黑飞”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但这仍是一个事后管理,囿于无人机不当飞行可能构成的不可逆的安全危害,对此还必须重视前置性的干预力度。当然,规范无人机市场,并不意味着否定无人机的正当市场需求。管理的出发点,应是在平衡新技术应用和保护公共安全两者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

  完善管理规则之余,关键是规则的执行要跟上。一是要提升对于无人机“黑飞”危害的管理认知,建立专门的干预机构,防止出现“多头治水”的低效率尴尬;二是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将管理置于阳光之下,尤其在特定的时间段强化专门监督;三是积极采用技术手段,提高即时干预、规避风险的效率。总之,在机场净空保护命题上,无人机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其大面积普及所带来的新困扰,只能直面并尽早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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